
背景技術:
在例如ec1941,馬尿酸烏洛托品,阿西美辛等原料藥項目中,氯乙酸在投料時放熱量大,需要分十多次加入反應體系中,而氯乙酸極易吸潮,有毒,對皮膚和眼睛傷害較大,工藝中需要加入晶種,而加入晶種的操作必須保證反應體系不和外界接觸,以符合gmp要求。本方法適用新型涉及閥門技術領域,特別涉及藥物制品項目ab閥門。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ab閥門,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ab閥門,包括a閥門和b閥門,所述b閥門包括閥體,所述閥體上設有若干限位件;
所述a閥門內部設有與b閥門形狀相配合的腔體,所述腔體設有內設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上設有與b閥門限位件形狀相配合的若干槽孔;
所述a閥門與b閥門通過腔體的配合相連接。
優選的,所述a閥門頂部還設有固定把手。
優選的,所述a閥門的側面設有鎖緊機構。
優選的,所述鎖緊機構包括鎖緊把手和鎖舌,所述鎖舌貫穿于a閥門并與鎖緊把手連接。
優選的,所述限位件為上表面弧形、下表面矩形形狀的限位件。
優選的,所述限位件設有彈簧,所述彈簧貫穿于b閥門與限位件連接。
優選的,所述a閥門腔體內設有密封圈。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
1、本實用新型利用a閥門的腔體與b閥門形狀相配合,以及在a閥門的腔體內設有密封圈使得a、b閥門能緊密配合連接,確保密封性完好。
2、本實用新型利用限位件和限位槽的配合,以及鎖緊機構與限位件形狀的配合,確保a、b閥門在運輸轉移過程中的緊密型,保證容器內的無菌狀態下的轉移無不受破壞或防止容器內有毒物質的擴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透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仰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b閥門結構示意圖;
圖中:1、a閥門;101、腔體;102、限位槽;103、鎖舌;104、鎖緊把手;105、固定把手;106、槽孔;2、b閥門;201、閥體;202、限位件;203、彈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所示的ab閥門,包括a閥門1和b閥門2,b閥門2包括閥體201,閥體201上設有若干限位件202,a閥門1內部設有與b閥門2形狀相配合的腔體101,腔體101設有內設有限位槽102,限位槽102上設有與b閥門2的限位件202形狀相配合的若干槽孔106,a閥門1與b閥門2通過腔體101的配合相連接,限位件202為上表面弧形、下表面矩形形狀的限位件,限位件202設有彈簧203,彈簧203貫穿于b閥門2與限位件202連接,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a閥門1為主動閥,b閥門2為被動閥,主動閥通過腔體101套嵌在被動閥上。
a閥門1頂部還設有固定把手105,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固定把手采用把手貫穿于a閥門1頂部的固定機構組成固定把手,通過旋轉固定把手105可將限位件202旋轉至槽孔106處將a閥門1與b閥門2分離。
a閥門1的側面設有鎖緊機構,鎖緊機構包括鎖緊把手104和鎖舌103,鎖舌103貫穿于a閥門1并與鎖緊把手104連接,在本實施例中,鎖緊機構采用氣動鎖緊機構,通過按壓外部的鎖緊把手104可將鎖舌103壓至限位槽102內,用以阻止限位件202的隨意轉動,保證在運輸轉移過程中的密封鎖緊。
a閥門1的腔體101內設有密封圈,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密封圈與b閥門2的頂部形狀配合,為保證密封性良好,可將b閥門2的頂部設置成略小于閥體2的形狀,腔體101內設置密封圈與閥體2配合,可保證密封性。
在ec0924阿西美辛項目中先將氯乙酸固體加入密閉容器中,再將該密閉容器與被動閥2通過相連接,然后限位件202彈出,與限位槽102卡住實現被動閥2和主動閥1完全閉合,緩慢打開閥門104進行物料轉移,通過觀察溫度的變化來控制加料的速度,實現分批緩慢加料的同時也避免了物料與空氣接觸,從而有效的防止容器內有毒物質的擴散。
在長鏈脂肪酸酯中間體合成項目中,催化劑通過ab閥經過同樣操作成功實現在無水無氧的條件下加入,保證了生產的順利進行。
在ec1941和馬尿酸烏洛托品,阿西美辛等原料藥項目gmp生產中,重結晶添加晶種時,需要保證反應釜內環境不與外界環境接觸,因此可以在潔凈區中將晶種先加入到密封容器中,再將該密閉容器與被動閥2通過相連接,然后限位件202彈出,與限位槽102卡住實現被動閥2和主動閥1完全閉合,緩慢打開閥門104進行物料轉移,從而不會污染反應釜內的環境。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